2015年1月24日 星期六

'小朋友’

我向來討厭「小朋友」這一詞。

不知怎的,從過去十幾年開始「兒童」這堂堂正正的國語名詞在社會上幾乎絕跡。“小朋友這,小朋友那”,在電視新聞報道裏面,甚至在報紙上中港台傳媒帶頭使用這不當名詞涵蓋一切,代替了「兒童」一詞。在這自我感覺良好的‘和諧’都市型社會的中產階級之間這「小朋友」叫法似乎能使他們覺得更舒服。因為「兒童」這一詞可能聽起來太 formal,似乎有點‘不近人情’。所以把全世界黑的白的黃的你所不認識毫不相干的孩子們一籮筐地全都歸納為他(她)的「小朋友」可能可以凸顯用者的廣大博愛主義者情懷,使他們(她們)用起來有莫名的自我嘉許。在偽善者主導的和諧地球裏面這種說法當然是‘政治正確’的說法,反之,口口聲聲‘兒童’,‘兒童’,你便是個跟不上時代步伐的落後份子,是個沒有‘自由精神’的呆子,有可能被視為「異端」。

昨天,尖沙嘴英皇珠寶店發生了一起頗為精彩的盜竊案。在光天化日之下一幫大陸盜賊,其中一個年僅12歲的少女巧施聲東擊西,把價值3600萬港元的鑽石項鍊神不知鬼不覺地偷走。
往後,全港金舖/珠寶店可以在其店內當眼處張貼以下告示:“溫馨提示 - 若有小朋友干犯盜竊者,最高可能被罰30年監禁或同等刑罰”。



噢,別忘了,那大陸賊童,也是我們的「小朋友」。






陋之
24-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