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9日 星期三

'崇高道德標準’

昨天深夜有一幫佔中暴徒衝擊了立法會大樓,砸了兩道玻璃門。

「學聯」,「學民思潮」等俱有代表性學生組織均沒有譴責這一起刑事犯罪。同時互聯網上眾多支持佔中的網站紛紛發表言論為這次暴力事件解畫把一切歸咎於當權者,替罪犯找一個堂而煌之的理由,為他們的罪行給予一個‘合理的解釋’。我想在這裡對那些自以為擁有犯罪特權的佔中分子問一個問題:如果昨晚那一幫衝擊立法會大樓大門口的流氓,是‘非佔中分子’,是普通市民,那麼請問,他們是不是干犯了刑事毀壞罪?  這不涉及我支持佔中,或你反對佔中,喜歡,或不喜歡,願意,或不願意的問題,是問問自己良心的問題。

一個姓伍的文棍在支持佔中網站上面道貌岸然地說,( 這場「雨傘革命」)是在“崇高的道德標準”之下所進行的一場公民抗命 - 因此,它,受到 “舉世青睞”。我對這些人的一派胡說八道,自我感覺良好感到驚訝。事實是,這場本來好好的政治示威現在已經被貶為死皮賴臉的公然違法活動。這,我們已經清楚地看到了,只有他們自己沒有看到。


佔中者一直鼓吹所謂:”良知”,這 ”良知“ 只屬於他們,不屬於我們普羅大眾。我想請問,眾目睽睽之下破壞公共器物的流氓行為,它的「良知」何在? 換言之,通過這樣的刑事犯罪,佔中者的‘良知’才能‘勝利’?



一個脫了韁,自欺欺人的公民抗命該是收擋的時候了,免得丟盡香港人的尊嚴。





陋之
19-11,2014


圖片: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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